胡晓莉,女,1976年5月出生,汉族,研究生毕业,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,副教授,博士在读,硕士生导师,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主要为本科生《民法总论》和《物权法》的教学。教学中运用案例式、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受到学生的好评,并参与《民法学》课程的校级重点课程和《民法学总论》课程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和完成工作,目前该门课程正在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。于2010和2011年连续两年在我院“教风学风建设月”中被评为“我眼中的好老师”,在政kaiyun欧洲杯app2011年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。
近年来发表的文章有:
《金融经济中抵押物的流转:进,抑或退》发表于《中国经贸导刊》 2009年;
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立法理念探析》发表于《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》 2009年;
《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缺陷分析》发表于《中国商界》2009年:
《网络言论的有限自由》发表于《消费导刊》 2009年;
《见义勇为法律界定的与保护探讨》发表于《法制与经济》2009年。